浙江省企业心理学应用协会 关于增补理事的征询意见函
各会员单位:
依据《章程》有关规定,根据本会发展需要,经研究,拟增补理事如下:
根据《章程》有关规定,现以通讯方式征询全体会员意见,请于2023年5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秘书处,如无回复视为同意。
电子邮箱:contact@naap.org.cn
浙江省企业心理学应用协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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