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湖区清廉民企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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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清廉民企建设,西湖区制定了相关工作指南。指南结合西湖区实际,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进行制定,现予以印发,请各会员单位学习,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4月28日西湖区清廉···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清廉民企建设,西湖区制定了相关工作指南。指南结合西湖区实际,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进行制定,现予以印发,请各会员单位学习,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8日



西湖区清廉民企建设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西湖区清廉民企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30号)《中共杭州市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杭州建设为“十四五”规划落实见效提供坚强保障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21〕31号)《中共西湖区委员会关于纵深推进清廉西湖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委办发〔2021〕24号)和《中共西湖区委办公室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站所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西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工作目标

(一)组织领导有力。民营企业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强化组织保障,根据“党组织设置到哪里,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工作要求,指导民营企业党组织建立纪检组织或配备纪检委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企业党组织体系有机嵌入企业组织管理结构,积极发挥企业党建带群建,把清廉民企建设与创建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有机结合,做到全员参与、融入日常。

(二)内控机制有效。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监事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管理作用,落实专人负责企业腐败行为的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如招投标、物资采购、项目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建立全面覆盖、责任清晰、协同联动、客观独立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和事务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管理和监督,建立廉洁风险的监测分析和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依法依规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建立完善廉洁风险防控行权履职约束机制,提高廉洁风险的预警处置能力,对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和纠正。

(三)教育引导有为。积极开展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围绕企业行业特色、产品特点,开展个性化的创建活动,形成特色鲜明、百花齐放的清廉民企创建工作格局。通过清廉宣传墙、清廉厂区、清廉走廊、清廉书吧等形式,将清廉文化融入到企业非公党建工作中、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内控管理中,利用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廉洁标语、文创作品等多种形式,发挥廉洁文化润物细无声作用,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良好氛围。把开展员工廉洁从业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廉洁谈话,统一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员工晋升中,逐级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建立健全员工廉洁档案。年度通过评选、表彰等方式,将清廉员工典型引领身边人,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四)诚信守法有道。持续推动《杭州市亲清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坚持契约精神,守合同、重信用、践承诺,不逃废债,做到诚信经营。坚持守法经营,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信用好,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坚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建言献策。社会美誉度高的企业负责人,要在清廉民企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带动共同富裕。

二、评价方法

西湖区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共西湖区委员会关于纵深推进清廉西湖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委办发〔2021〕24号)和《中共西湖区委办公室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站所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由区工商联组织协调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西湖区清廉民企建设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一),对申报企业实施综合评价。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正面评价指标”、“负面评价指标”、“附加评价指标”(详见附件一)。其中,“正面评价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及对应的20个二级指标,满分为100分。正面评价指标用于评价民营企业清廉建设的整体情况。民营企业存在“负面评价指标”涉及相关情形的,不得申报。“附加评价指标”共包含3个方面,参评企业每符合一项均可得分。得分80分以上的,列为重点培育对象,进入第二年继续培育;得分90分以上的,确定为清廉民企创建培育试点单位,其中得分95分以上的,优先取得向省、市推荐列入清廉民企重点培育单位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推荐。每年年初,各镇街、西溪谷管委会、云栖小镇管委会、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艺创小镇择优推荐所属民营企业创建清廉民企示范点。被推荐企业统一填写《西湖区清廉民企示范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二),报区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商联)核定;

(二)确定名单。根据企业申请、结合组织推荐,按照清廉民企年度创建工作目标和相关要求,区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统战部,确定年度企业培育名单;

(三)创建指导。区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加强创建企业的培育指导,属地镇街、推荐单位加强日常联系沟通,专题指导商会、商圈培育等方式,对培育企业进行清廉民企创建工作全程辅导;

(四)评定验收。根据《西湖区清廉民企建设评价标准》,年末对培育企业进行综合评价验收,由清廉民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审联评。验收通过企业获得“西湖区清廉民企创建培育试点单位”称号。

四、评定单位

根据《中共西湖区委员会关于纵深推进清廉西湖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委办发〔2021〕24号)和《中共西湖区委办公室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站所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成立由区委统战部牵头,区纪委、区工商联等区属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单位如下: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发改经信局、区审管办、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溪谷管委会、云栖小镇管委会、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艺创小镇、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各镇街道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商联。区工商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廉民企推荐、培育、指导、评价、协调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清廉民企建设是清廉西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根据目标任务,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清廉民企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夯实基础、落实措施、突出重点,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确保清廉民企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对标“清廉西湖建设”目标任务,坚持党委(党组)主抓直管,强化对清廉民企建设部署、推进、落实的全过程指导,定期研究分析情况,形成成熟一个、巩固一个,以点带面、扩面提质的推进节奏。同时,要积极协助民营企业因地制宜完善企业各项制度,发挥各责任单位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形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保障,营造氛围。建立健全区属部门协同机

制,聚焦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攸关民生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民企清廉文化建设,打造一批清廉建设标杆,通过点面结合、抓纲带目,形成清廉民企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态势。力争打造一批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有亮点可晒的西湖清廉民企品牌,营造清廉民企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清廉民企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系统指导。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进权力规范、高效、阳光运行。坚持对民营企业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及时了解、掌握清廉民企建设的进展动态,将有代表性的做法、工作成果做好梳理、反馈。若在建设中出现指导不力等情况的,将在年底大党建考核中予以酌情减分考虑。

 

杭州市西湖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12月13日印发